第210章 沈明朝是我的主人-《盗墓:区区20,不在话下!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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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脑子里疯狂翻找着说辞,还没等组织好语言,后排便又传来沈明朝戏谑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你用我的名字纹身,经过我同意了吗?”

    这件事沈明朝很早就发现了。

    在她见到坎肩第一眼,真正吸引她目光的,其实不是青年裸露的双臂,而是手臂肌肉上多的那几行小字。

    匆匆一瞥,她看得不是十分真切。

    但自己的名字,她不可能认错。

    手臂上刻字吗?有点意思。

    只是过于非主流了。

    若让她倒退十岁,可能还会深受感动,认为这人用情至深,是个浪漫疯子。

    但可惜她成年了。

    所以她真的不太理解这种行为,在身上纹身,就能保证感情不变质吗?

    若是两情相悦,尚且能当作情浓的证明。可他们之间,连朋友都勉勉强强。

    说到底,只是坎肩自我感动。

    坎肩听出了沈明朝语气里的拒意,巨大的失落感瞬间将他笼罩。

    他怕惹沈明朝更不快,连忙压低声音,顺从地说:

    “对不起,我明天就去洗掉。”

    纹身这件事,其实是个意外。

    据当事人罗雀的说法,那天他喝得酩酊大醉,没有人拗得过他,也都懒得管他。

    反正干他们这一行的,谁身上不带点伤疤和纹身,于是就顺他的意,在路边给他找了个纹身店。

    纹身师问他们要纹什么。

    罗雀不耐烦地摆了摆手,随口说:“给他纹个最简单的图案就行。”

    可话刚出口就被坎肩粗暴地打断:“不行!”

    “那你想纹什么?”

    醉酒的坎肩意识模糊,听见这个问题大脑宕了会儿机。忽然像是灵光一闪,傻乎乎地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嘿嘿,我知道纹什么了。”

    他指着自己手臂内侧、靠近脉搏的位置,语气认真又执拗。

    “就纹——”

    “沈明朝,是我的主人。”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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